一、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1、“雇主责任险”: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当然包括上下班途中)因遭受意外而导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经济赔偿,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险种。
备注:“雇主责任险”要求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等)。
2、“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等。
二、最高法院裁判观点:
1、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雇主,保险赔偿金不支付给受害的雇员,雇员只能得到雇主的赔偿,不能直接得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
2、雇主使用保险公司理赔的款项完成了工伤赔偿支付义务,雇员主张获得该保险理赔款项后雇主仍需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