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若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
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
温馨提示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