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