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时,可自愿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最晚在2033年12月31日前,可自愿选择仍在50周岁时退休。
从2034年1月1日起,按规定将不能自愿选择在50周岁时退休。2039年12月改革到位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最早可自愿选择在52周岁时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