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是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了让工伤工人获得更多的补贴和赔偿自愿参加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享受与工伤保险相同的待遇条件。凡认定工伤并达到伤残等级的,均可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补充工伤保险时,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可享受以下待遇:
1、被认定为工伤死亡的,按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的20%给予补贴;被认定为工伤的,住院期间每人每天50元给予医疗补贴;
2、被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一至十级残疾的,按相应的残疾等级给予残疾补贴;被认定为工伤、五至十级残疾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残疾等级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