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员工,您管好了吗?
“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最常用的理由,但也是败诉率最高的理由。怎样才能有效管理违纪员工,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呢?本期我们就来唠唠那些让HR头疼的琐事儿。
问: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能不能进行罚款?可否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并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限,在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员工主张赔偿,而不能进行罚款。如果造成的损失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重大标准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问:在年度内员工发生违纪行为,公司是否有权利不发放年终奖?
答: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而是将奖金发放的自主权更多地交给了企业。实践中,年终奖是否发放、发放条件、发放数额等均与用人单位的效益相关,基本由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问:部门经理口头解雇违纪员工,是否合法?用人单位是否有法律风险?
答: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条件和程序进行,即使符合解除的实质条件,部门经理也不能口头解除,应由人力资料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并送达解除通知书,明确解除的原因,保留相关证据。
问:违反计划生育的员工,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当由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当中对该问题进行明确,如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可以按照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问:违纪员工如果拒绝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答:送达时如职工拒签,法律上仍然视为送达完成,但要有证据,证明员工拒签。可以使用邮寄挂号信(或EMS),无论对方是否收到,邮局都能送到。但要记得及时向邮局索要EMS送达证明,并且邮局也有义务证明你发送的是挂号信。公告送达,即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前提是前两种送达都无法执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