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衡阳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阳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阳人才网

衡阳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阳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阳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快退休的老法师,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吗

快退休的老法师,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吗

  那位老法师已经在你们公司服务20多年了,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怎么能够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呢?这可是政策明确规定不得解除的情形啊,如果惹出了劳动纠纷,到时候打铺盖卷走人的可就是你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